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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翔几胜约翰逊看企业竞争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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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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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年10月16日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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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网易商业报道
| | 刘翔的成功,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商业环境中挣扎的企业,提供了活生生的成功案例!打败约翰逊,刘翔成功了。打败竞争对手,我们准备好了吗?
据9月29日《北京晚报》报道:“昨天在韩国大邱国际明星赛中,刘翔以13秒14夺得冠军。刘翔领先约翰逊的成绩与上海黄金大奖赛一样,也是0。02秒。一个月内,4次和约翰逊同场竞技,刘翔三胜一负成绩占优”。
刘翔作为东方人,东方人的田径能力不如西方人,这是客观存在与人所共知的。为什么在自身条件本身不如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反而能够后来居上,一再领先,并且能够在30天时间内,三次抢在对手的前面呢?
当然,我们会说,刘翔确实有天赋,刘翔心态好,刘翔主要的是勤奋,刘翔掌握了技巧,刘翔的最后冲刺能力强等等。其教练孙海平事后点评刘翔整体表现时,也说道:“刘翔今天整体来说还是没有大起大伏。。。。。。”。
我赞同其教练的点评,但我不完全认同这就是刘翔四战三胜的成功法则。因为孙海平只是说明了此次竞赛时刘翔的状态,不能作为竞争取得成功的核心要素。
商场如竞技场。刘翔能够为国争光,能够不断的打败对手,是否有所借鉴?作为咨询师,有与营销老总来共同探讨企业竞争法则的必要。
一、竞争要了解与尊重竞争对手,必要时可将竞争对手当作偶像
据报道,刘翔很善于揣摩竞争对手。刘翔原来一直将约翰逊当作自己的偶像。一直在研究与分析约翰逊的动作与发挥。刘翔也一直很尊敬约翰逊。最后,刘翔在尊敬、学习、研究、分析过程中,实现了超越。
从现实中来看,很多企业在谈到竞争对手或行业强者/领导者时,往往是一脸的不屑,认为对手是因为某些特殊因素与条件才达成了现有的结果,不值得尊敬与学习。这样,在主观上就不愿意去学习对手与强者,从而也就失去了成功的机会。
将对手当作偶像,是一种气度,也是一种超越技巧。
二、学习对手是为了超越对手,必要时可完全不按对手的方法做
应该说很多人与企业学习竞争对手都存在一个很大的误区,那就是,找到对手成功的方法后,就想克隆过来,就想“依样画葫芦”。实际上,这正是企业往往失败的重要原因!
学习是为了超越,学习对手往往是为了不按对手的方法做。 作者:谭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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