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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罪错位:落马企业家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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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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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年12月05日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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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法人
| | 5月19日,管金生被逮捕,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有意思的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是因为327国债事件而被捕的,但是对他的指控罪名则是受贿和挪用公款。
跟管金生案很类似的,还有另一位"股市教父"的断罪。
1997年前后,正处在事业巅峰的深圳君安证券公司总裁张国庆开始考虑用MBO的方式完成君安的股权改造,他既是公司的总裁,又是董事会主席,身兼经理人和资本代表的双重角色,自然有制订规则、双手互套的便利,经过巧妙安排,以张国庆等若干高管持有大部分股权的职工持股会变成君安证券的实际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77%。君安此举,在金融界引发大震荡,管理当局对此颇为不满。经有关部门审计认定,张国庆涉嫌"侵吞国有资产,将国有资产变相转入私人名下"。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在法庭最终的审判中,张国庆的罪名变成了"虚假注资"和"非法逃汇",他因此获刑四年。
在我收集到的企业史资料中,有不少非常著名的"法罪错位"案例:
年广久案—
这位因雇工争论而出名的“傻子”,每到宏观紧缩就会大难临头,1989年底,私营经济再成灰色名词,芜湖市突然对年广久立案侦查,罪状是他“贪污、挪用公款”。这个案件一直拖了两年,1991年5月,年广久的经济问题不成立,却因犯有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而更具黑色幽默意味的是,第二年初,邓小平南巡第三次提及年广久,一个月后他就被宣布无罪释放。
牟其中案—
这位当代企业史上的“唐吉珂德”曾经“忽悠”过无数个让人热血沸腾,最终却没有任何着落的大项目,1997年9月,一本非法出版的杂志增刊突然从地下冒了出来,其书名骇人听闻:《大陆首骗牟其中》,据称是由“三个曾经投奔南德的高级打工仔冒着被追杀的生命危险”写作而成的,它把牟其中描述成一位“上骗中央、下骗地方”的中国第一大骗子,在书的封面上,它以牟其中前任律师的话高呼:牟其中不亡,天理不容。2000年5月,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以“信用证诈骗”判处牟其中无期徒刑。至今仍有不少法律专家认为,牟其中的言行颇有可议之处,然而对于骗开信用证的认定则大有可商榷的地方。
沈太福案
1992年,长城机电技术开发公司的沈太福以一种高效节能电动机向全社会集资,其年利息高达24%,沈在全国设立了20多个分公司和100多个分支机构,雇佣职员3000多人,其中主要的业务就是登广告、炒新闻、集资,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共集资10亿多元人民币,投资者达10万人。长城公司的集资风暴引起中央政府严重关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报”予以制止,然而沈太福却状告人行,索赔一亿元,并召开国内外记者招待会,造成舆论一片哗然。不久,沈太福被宣布逮捕。尽管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因为高息集资、扰乱了中央金融政策而被捕的,然而最后却是以贪污和行贿罪名被起诉。
铁本事件 作者:吴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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