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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运作中的十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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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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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2月25日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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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致信网
| | |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民营企业经历了风风雨雨,从政治上的不认可,到法律上不公平,及完全市场主体资格确认,面对国际、国内的市场环境,作为一个企业从设立的第一天起就面对诸多的风险,这些风险来自历史的、现实的以及自身“人格”的缺失等等,在此我们精列十大风险作简要阐述。
一、 产权不清晰的风险
此类风险源自在传统的政治环境下那些“红帽子企业”,由于民营企业在政治上得不到认可,在政策和法律上资源配置上不能与国营企业享受平等的待遇,所以在改革开往初期很多的公司都是戴帽公司,名为集体或国营、实际为个人所有和经营,由于历史的原因,此类企业在历经数十年的发展后往往都具有相当的规模,但也往往是政府认为是国有的或集体的,而经营者认为是个人的,这种利益上的对立极易形成冲突,而且往往利益上的冲突很容易演变成政治事件,一旦成为政治事件企业家的功绩就会被政治的需要所淹没,轻者会被逐出企业,重者会有牢狱之灾,最容易得于被动地位的往往都是企业家个人。
二、 家族化管理的风险
家族式管理中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在创业之过程中家族利益高于一切,在创业成功后个人的利益高于一切,市场对资本最大化要求和个人利益最大化要求往往会形成激烈的冲突,是导致家族企业走向危机的根本原因。在模糊的利益、权力机制下,处于弱势地位往往会因自身的利益和价值得不到体现,往往会选择自立门户、另砌炉灶,导致家族企业的“春秋”局面。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往往导致家族企业的各领风骚三五年的局面,传统的小农意识基础上的权力和利益的意识,使很多家族企业无法跳出绝对你、我之间鱼、网式的分争,因而使家族企业不具有长久的资本凝聚力,因此也很难在行业和市场上保持长久的优势地位。
家族企业如果不能解决资本的股份化、管理的职业化、运作的标准化,就很难跳出家族的
三、 资合与人合不分的风险
这是中小型公司在设立和运作过程中最典型的病灶,三五可以称兄道弟的个人因为一个好的项目、技术、产品或某个市场的需求,共同投资设立一个公司,运作三五个月或一年半载后,都争的脸红耳赤,甚至动用拳脚、对簿公堂,最后往往均以不欢而散。 作者:邱旭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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