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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不必急于走出家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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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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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2月26日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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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 | | “经济学的主流观点,常常把家族制企业作为一种落后的产业组织象征,把这种组织形式当作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受此影响,许多民营企业纷纷声称自己要走出家族制。其实家庭企业在竞争力方面是有优势的,‘企业形式无所谓高下,只要在当地管理交易成本最低就是好形式’全盘推翻家族制,等于推翻了民营经济,这是不可取的,应慎重对待民营企业的‘走出家族制’。”
近日,在主题为“家族化管理机制及其功效”的2002学术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达成上述共识。该研讨会由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华人企业管理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世界华商研究中心共同举办。
据统计,目前在中国大陆的非公有制经济中,家族式经营的企业至少占到了90%以上。在这些企业中,既有家庭作坊式企业或单一业主制企业,同时也有合伙制企业、共有制企业,甚至还出现了家族成员保持临界控制权的企业集团。
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王德禄认为,家族企业是经济社会化的一个必然的长期阶段,中国出现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民有经济,据估算,规模在20万亿人民币。 而且值得注意的新动向是,中国民有企业和家族企业开始进入经济“禁地”,如金融、能源、矿产、公用事业、专用化学品等,并成为行业领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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