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系列重大贪污贿赂案件可以看出,很多贪官背后都活跃着“贪内助”,她们在这些官员走向深渊的过程中,可谓“推波助澜”。从中央到地方,从各级党政机关到各级司法机关,都对“贪内助”现象予以了高度重视。透过一些典型案例,希望那些正在扮演着此类角色的人能够悬崖勒马,也希望对广大干部及其家属有所启发和警示。
一、“同舟共济”型
马平此次受审,据法院认定,他单独受贿的数额是18万余元,剩下的205万元赃款,均是在其妻的“鼎力协助”下完成的。
宣判结束后,有人评价说:“这夫妻二人可谓‘同舟共济,贪污与共’。”
实际上,敢于这样“同舟共济”的夫妻,岂止马平一家。
马德的妻子田雅芝、毕玉玺的爱人王学英所做所为都大致如此。
田雅芝曾对某集团董事长说:“我儿子要结婚,在北京想买房,钱不够,你帮忙筹集点钱。”又曾对马德手下的一名干部说:“老马要出国,你给换2万美金。”
这就是田雅芝敛财的惯用做法———哭穷。她常常这样暗示别人:“我们家老马没别的爱好,就是好打个麻将,”或者“老马最近要出国了也没有外汇,”等等。
一位在县里做副职的干部,几次找到马德想提为正职,马一直未置可否。此人一狠心将全部家当变为一张以田雅芝名字登记的30万元存折。当交给马德时,没想到被马当即扔了出去。后来马德住院,这位干部又东挪西借凑了50万元现金,放在一个大盒子里。马德回家将这个装钱的鞋盒子交给田雅芝说:“给你,这是钱。”
当时,办案检察官用“疯狂”一词来形容马德夫妇的敛财行径。
蓝义第一次行贿毕玉玺,就是通过毕的夫人王学英。
一天,蓝义和王学英聊完天扔下一个皮包。王学英打开包,发现里面是用报纸包好的一捆捆崭新的人民币,一共10万元!
后来据王学英交代,当天晚上,她就吹起了“枕边风”:“老毕,你干了一辈子了。也该想想退路了,你这么拼命地干,靠你那点工资,你能干什么?你现在岁数也不小了,再干几年也该下来了。下来后,蓝义他们还能往咱家跑吗?你手里的工程又不是你自己的,让给谁干不是一样呢!蓝义不是外人,他和你也比较熟,再说了,又挺会来事,我劝你趁着还能干,心眼就活泛点吧。你如果觉得不妥,我明天就让蓝义过来拿钱。”
钱是没有退回去,而是越收越多。
二、“死不悔改”型
当法官对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之妻韩桂荣,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宣判时,韩竟然咆哮起来: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是“一派胡言”、“法律就那么回事!”
韩桂荣是作为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的共犯被依法提起公诉的。判决认定,通过其丈夫为人解决请托事宜,韩桂荣先后3次经手收受阜阳某公司所送人民币80万元,3次经手收受某宾馆负责人所送人民币40万元,并和王怀忠共同占有此款。
最终,韩桂荣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三、“坐收渔利”型
此类贪官的妻子或子女,对于送上门来的礼品、礼物、现金等,不管多少,不问性质如何,一般本着有送就收的贪婪原则,来者不拒。至于送礼者当时提出要办的事,受礼者从不考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也不计法律后果。
四、“设障刁难”型
亲属替贪官说话,能办的事说不能办,合法的说不合法,故意对找上门来要求解决实际困难的人设置障碍,逼其送钱送物。送钱的人心里明白,不能办的事,一送就能办了,不合法的事,一送也就“合法”了。
五、“巧取豪夺”型
如山东省临沂市某局副局长李某受贿案。该局下属的某站正在筹建国贸大厦,当时兼任该站总经理的李某在儿子的建议下,找到某建筑公司的葛某,称其在市区有块地皮,想建房上项目。不久,一座造价19万元的楼房建成了,李某只付给葛某工费5.3万元,而其子强要对方写了一张15万元建房款的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