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私营企业在生生灭灭,只有少数私营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得以延续和发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私营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关键问题。对私营企业实施制度创新是其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治理制度创新将构成私营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环节。
一、私营企业治理的一般理论
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治理起源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它是企业制度不断发展的产物。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下,企业经历了从单业主制到合伙制,再到股份制的发展过程。在单业主时代,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二为一的。而随着生产规模和企业交易范围的扩大,两权合一的单业主制度受到扩大投资规模的制约,单业主制企业逐渐让位于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一定程度地解决了企业发展的资本“瓶颈”问题,但是其内含的无限责任性质的责任承担形式,又使企业处于了高度风险的状态;另一方面,合伙制企业基本上实行的仍是两权合一的简单经营形式,而企业发展所需的大量资本,并不能完全依赖于几个合伙人的资本积累和追加,资本“瓶颈”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这时,“无限责任”和“两权合一”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以“有限责任”和“两权分离”为根本特征的现代股份制企业形式应运而生。股份企业的最基本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可以说,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治理就是源于两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这需要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以使代理人在实现委托人目标的同时,实现自己的利益,达到“双赢”的效果。
二、中国私营企业治理模式的现实分析
对于我国大多数私营企业而言,其治理采用的是一种典型的家族治理模式。在这种治理模式下,企业的所有权主要掌握在由血缘、亲缘和姻缘为纽带组成的家族成员手中,主要经营管理权由家族成员把持,企业决策程序按家族程序进行。家族治理模式的特点在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控制;企业决策家长化;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督较弱等问题。
私营企业采用家族治理模式,在企业发展的初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的稳定性,加快企业的决策速度,因而是有效率的,对企业的成长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一旦企业规模扩大,产业资本日益社会化,家族治理模式所具有的缺陷便暴露无遗,而且这些缺陷逐渐成为阻碍私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家族治理模式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家族股东“一股独大”,损害了广大小股东的利益
在私营企业中,企业创业者或其家族作为大股东“一股独大”,控制着企业的所有权和主要经营管理权,并主导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家族外的小股东由于人数众多、人员分散、所持股份少,一般很难介入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进行的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就由掌握企业控制权的家族成员围绕着家族的利益展开,而很少围绕包括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的利益展开。另外,在小股东不能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必要的监督的情况下,家族控股大股东或其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严重地损害了广大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
2.个人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不分
3.企业主“家长制”作风严重,高度集中化的管理方式排斥人力资本的民主参与和决策
4.注重从“内部”选拔经营管理人员,排斥“外部”人才
5.对外融资难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