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络营销行业误区与黑幕
| |
铭万网
|
时间:
2008年04月02日09:57
|
信息来源:
睿商在线
| | 编 者 按 :网络营销行业更侧重于前期策划与后期执行,缺乏创意或对互联网缺乏了解都是不行的。 | | 作为一名网络营销行业的非专家不资深从业人员,我今天试图不带任何思想感情地发表一些个人拙见。“网络营销”这四个字在过去是个恐怖词汇,一提到这词大家都跑得远远的,害怕上当受骗。事实如此,十年前就有人大热天穿着白衬衫打着红领带拉拢你去搞网络营销了,甚至你在大街上走得好好的就有人无缘无故送你雨伞或洗发水,并且使劲强调是免费奉送的。于是,很多人就上当了。
现在,那些当年在街头挡道的人,摇身一变就成了专家,他们感慨万千地说:“中国的网络营销已经进入第十一个年头了……我能走到今天这一步跟我当年辛勤摆地摊是分不开的……”然后著书立说开专栏,上台演讲打领带,你还别说,他们打领带的技术比金利来专柜的女营业员打的还要好。
对于老百姓来说,如今的网络营销就是当年地下传销的科技变种,其实二者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请不要相信权威,中国的网络营销才刚刚起步,他是个孩子,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很多人都误解了他。
中国没有真正的网络营销专家,正真的专家永远不以专家的姿态做事和说话,谁再以专家这个头衔出来游说,那他就是个骗子。请记住,那些滔滔不绝的人永远都不会是个实干家。
上网一看,很多网站已经把网络营销这四个字设为禁用词了,可见人们对于网络营销的误解有多深吧。是的,传统的网络营销说起来多少有些不光彩的历史,连锁店、分公司、维修站这些手段还算比较正当与合法,除此而外我孤陋寡闻没有听说过哪个商家不靠坑蒙拐骗关系社会起家的。
中国人口多,随便骗骗就发财了,随便拉几个人就成了网络,倒手一卡车烂地瓜也成了营销,当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个骗局的时候,他们已经有了第一捅金并干上了别的。
但我们也必须承认很多中国人在刚开始创业的时候是很诚实守信的,可是一但尝到一些甜头,马上就开始胡来了,还发明了一个句子来搪塞,叫“马无野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由此看来中国的商贾文化是多么的肮脏啊!为什么很多海外华人在国外过着飞猪的日子?因为环境好,赚钱愉快,丧失一些人格也是值得的!
当然,我今天要重点说的不是传统网络营销,而是深受传统网络营销之害的“互联网营销”(也叫“网络营销”)。
汉语词义丰富多变,新时期的“网络营销”被赋予了很多新的含义,这是个空间广阔的市场环境,却没有行业标准,所有人都在盲人摸象,各有各的理论,全都乱了套。我们试着到搜索引擎搜索一下网络营销这个关键词,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链接都指向了SEO技术型的公司,他们标榜他们做竞价排名如何牛逼,SEO搜索引擎优化多么专业,更有的压根他就是做网站的小公司。于是很多人就得出结论——原来,网络营销=做网站+SEO优化+竞价排名。
在我看来,这样的公司根本就配不上“网络营销”这个关键词,它们完全把网络营销局限化与拘泥化了。网络营销是靠人脑来完成的一项及其人性化的工作,它是充满智慧与创意的,靠几个垃圾软件刷刷流量、提提排名的计算机技术根本就应该被排除在网络营销的范畴之外。否则的话,大学也别开设什么市场营销专业了,干脆培养一些促销小姐或计算机技术人员拉到了。
针对互联网的网络营销从业人员目前比较在行几乎没有,所有人都在探索。靠几张照片就捧红一个人的泡沫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人们已经疲惫和厌倦了网络变态炒作,他们渴望看到的是思想、行为以及富有情节的网络事件。于是,话题营销与事件营销成了热门话题。
真正的营销高手会策划一起事件或发起一个话题并即时有效地将它导向特定的商业领域,找到客户需要的盈利模式或实现品牌价值的提升。所以我说,策划是根本,执行是关键,渠道只是个辅助手段。提到渠道,很多人联想到公关公司,今天我想说,公关公司不是做网络营销的,它与广告公司一样都是网络营销的门外汉。我向来鄙视公关公司的所作所为,他们跟街头娱乐小报没有区别,造假是他们的特长,毫无社会责任感,而且暴利,专骗国企。
网络营销行业更侧重于前期策划与后期执行,缺乏创意或对互联网缺乏了解都是不行的。针对于互联网的网络营销策划案有着极强的不确定性,所谓一着不慎满盘皆输,这需要幕后策划人保持高度警惕,随时推翻过去的设想,通过与消费群体之间的互动有效地扭转不良趋势并导入全新的营销思路。相对于策划,除了特殊案例,“执行”在很多情况下是很多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因此出现了很多网络技术型的公司(包括客户)从创意型的公司骗取策划方案的事件。但这样的事件在我个人身上并没有发生过,因为我们做的方案大多数是独一无二并不可复制的。
作者:张怀旧
|
[1] [2] 下一页>>
| | | |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至zhaofeng@mainone.cn或致电:58271212-545。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