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设计计算方法抬高原料替代价格
“原料替代价格”是另一个我国企业在美国反倾销调查中绕不过去的坎儿。因为美国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美国商务部通常采用一个相对更高的其他国家原料价格。 张军认为,暖水虾一案的特殊性就在于,美国商务部不但在原料虾价格方面采用了畸高的替代价格,而且还费尽心思设计了一套表面上似乎符合逻辑的计算方法,以掩饰其直接采用高替代价格的本意。
美国商务部在本案初裁和终裁中采用的原料虾替代国价格均源于一家印度Nekkanti公司2002-2003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有海产品原材料采购的平均价格,即每公斤5.97美元。这一替代价格既不在调查期内,也未区分原料虾和其他海产品的不同,更没有显示大小原料虾的价格差异。
实际上,终裁之前中国虾企曾向美国商务部提供过三次替代价格信息,包括印度水产品协会的公开数据、美国水产证书理事会提供的数据以及另两家同案印度企业的公开版本数据。这些数据表明印度原料虾的价格基本上都不超过3美元/公斤,但美国商务部并未采纳。
张军认为,美国商务部在本案中关于原料虾替代国价格的计算方法,一定意义上讲,显示了其极力维护本国产业的用心。但这么做既违反了美国国内法,也违反了WTO相关规则。
积极准备把美国商务部告到WTO去
张军透露说,对于美国商务部就虾案的不合理裁决,中国政府正在考虑将美国商务部告到WTO争端解决机制去。
目前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判决美国商务部重审的90天期限还没到,也就是说暖水虾反倾销的最终结果还是未知数。张军表示,从法院审理看结果应会很乐观。如果重审结果仍不公正的话,中国虾企还可以再诉到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去。
暖水虾一案是近年来我国遭遇的最大一起农产品反倾销案。这也是我国企业继2004年就美国商务部对苹果汁反倾销不公正裁决上诉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并获胜后,第二次就农产品反倾销不公平裁决上诉并获胜。苹果汁一案中,中国企业曾在上诉后等待了三年才等到公正判决,全面保住了美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