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辞职潮引出劳动法现实困境
铭万网 时间: 2006年08月28日14:15 信息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一方面是《劳动法》很硬性的规定很难改变,二是有关部门保护现有大航空公司的利益 

  越来越高涨的索赔要求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它是同样面临市场化竞争的国有航空公司目前能够采取的为数不多的留人方式之一
 

  刘刚(化名)没有想到,在他今年3月提出辞职后不久,即被他所供职多年的南方某航空公司直接告到劳动仲裁部门,并向他提出了高达1300万元的赔偿要求。  

  去年5月,民航总局等五部委确定飞行员“转会费”70万~210万元的指导线,然而时至今日,这一数字却远远超出,骤升如此。刘刚该案也成为迄今为止国有航空公司向跳槽的飞机副驾驶提出的最高赔偿金额。 

  据多年从事(招聘飞行员)工作的春秋航空总裁助理陈根章介绍,从今年以来,飞行员跳槽赔偿金额正在水涨船高,一般是副驾驶500万~600万元,机长1200万~1400万元。这已经突破了民营航空公司“挖人”所设的心理底线。 

  显然,这是国有航空公司有意限制飞行员流失的举措,但是,飞行员“转会”并没有因此停滞,相反,2004年以来形成的飞行员辞职潮正在越演越烈。 

  飞行员培养成本大争论 

  航空公司向刘刚提出的赔偿要求共计1300多万元:违约金近30万元,培训费1200多万元。培训费包括110万元是实际培训费用,另外1100万元是公司培养刘刚成为一名副机长所需的飞行时间,比照模拟机训练所需费用得出的金额。 

  刘刚认为,公司向他收取这1100万元的费用是不合理的,因为从普通飞行员成为副驾驶的过程中,也是他在为公司工作而不仅仅是单纯的培训,这些并不应该算入培训费中。 

  但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在这方面并没有明文规定,各地的判决也大相径庭,十多万到几百万元不等。 

  陈根章依据广汉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下称“广汉”)和泛美航校两家航空院校的培训价格算了一笔培训飞行员的明细账。 

  今年广汉给予春秋的价格是65.2万元(对于东航等大公司的价格是53万元),泛美航校为56.5万元(对于东航等大公司的价格是50万元),春秋以这些价格“购买”学员之后先要进行具体机型的改装训练,在浦东东方培训中心是12万到13万元,之后就是30个起落培训,大概要20万元左右。再加上每年的复训费用,把一名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的学生培训为副驾驶大约需要100万元左右。 

  陈根章认为,培训费用都是有据可查的,国有航空公司不应该漫天要价。 

  然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李树兴表示,培养一个飞行员所需费用是非常难计算的,航空公司能拿出凭证的只有院校培训,而像购买飞机赠送的模拟机培训等都没有发票,这些也成为国有航空公司在法庭上拿不出有力证据的原因。 

  今年8月24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飞行员辞职法律问题研讨会”上,在飞行员如何赔偿培训费用上,来自各方的代表有不同意见。 

  国有航空公司的代表认为,飞行员在岗位上所获得的有益于飞行的经验都是航空公司培训的结果,因而都应折算成培训费用。 

  但专家和律师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一方面航空公司为飞行员所支付的培训费用也是公司的正常生产成本,因此不能全部算作是飞行员的培训费用;另一方面飞行员在有些培训的过程中同时创造生产价值,不能将该过程简单视为培训。 
作者:郭晋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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