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业方法专利保护
铭万网 时间: 2007年01月17日16:18 信息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

  近几年来,互联网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竞技场。这种全球性信息资源的商业化是不可避免的。互联网正在重新审视现实中每个行业所实施的商业模式。广告商、零售商、批发商和服务商都竞相在互联网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他们试图从互联网上获取利润的期望激发了网上商业行为的兴起。传统商业活动中的三大因素:创新、生产设备和销售网络在新经济时代出现了重心转移,创新成为三者中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商业活动进入互联网,使之成为人们购物和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因而互联网给企业带来了商业方法和商业观念的彻底改变,企业的创新意识大为增强。网上商家为了在激烈竞争的电子商务市场上取得成功,必须千方百计地吸引消费者到其网站上来,并设法得到消费者的信任。电子商务经营者们意识到,为这种技术创新寻求专利的保护就会在竞争中获得优势。

  传统的商业模式虽然不被认为具有专利性,但是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在Statev.Sibnature一案中的裁决,体现了网络商业模式的软件发明被包括在专利法保护的客体范围之内。电子商务市场的现实是专利保护带来的竞争优势将会为电子商务的成功加大可能性。在美国,金融机构、电信服务商、网络服务商都进入IT市场开拓传统业务或开展新的商业领域。

  为什么电子商务为其软件实施的商业模式寻求专利保护呢?简单地回答,在一个要求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中,专利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竞争的优势。一项专利拥有排他性,近几年来,计算机软件程序专利申请案件迅速上升,软件工业需要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因为软件有更大的被复制的风险。在IT行业,许多企业选择的不是商业秘密和版权的保护,而是专利的保护,因为专利对软件程序的内在功能给予更强的保护。软件生产者从只保护软件的表面形式到保护内在功能的努力却未获成功。事实上,最近10年来,当人们认为版权和商业秘密成为在技术创新中权利保障的最佳模式时,有趣的是专利诉讼却增加了。因为专利至少提供了涉及电子商务的四种优势:第一,专利可作为挫败对手和保障市场利益的防御武器第二,专利可作为保障研究与发展,商业和市场投资的盾牌;第三,专利可创造财团价值,从而吸引资本投入;第四,专利可创造许可使用的良机。

  在占领市场方面,专利权人能够起诉侵权者,他既能寻求金钱赔偿,又能向法院要求侵权者停止制造、使用、销售侵权产品的强制令。例如,一家资深公司可以利用专利对一家新建公司的侵权行为发起攻击,因为后者缺乏足够的经济实力去应付专利侵权的官司,专利侵权的诉讼风险会阻碍新公司进入专利权人的市场。从防御的角度上看,专利权人可利用专利证书对他人提起的专利诉讼提起反诉。这种反诉战术能迫使纠纷因为有了专利证书能更快地得到解决。因为诉讼双方都有专利证书,这类纠纷常见于交叉许可中,因为双方互相许可使用对方的专利技术。专利还对风险投资家提供保障,因为投资者一般不情愿进入技术领域,以免由于一项革新技术造成的人为屏障而减少了金融投资的回报。专利证书还可以凭借潜在的专利许可收益,导致金融家资产的价值评估

  适逢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良机,具有远见卓识的公司意识到专利成为确保竞争优势和击败竞争对手的双刃之剑。在网络环境中专利使一家新公司在市场中立足,得到许可他人使用的良机,并能吸引风险投资。的确,这种由专利带来的竞争优势对于欲在互联网市场获得成功的公司是至关重要的。在有关电子商务的专利申请案和取得专利的数量与日俱增的情形下,从事电子商务的公司越快寻求专利保护越好,否则,那些依靠商业方法专利的竞争对手,就会在网上市场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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