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铭万网 时间: 2007年01月23日16:28 信息来源:
  在日常的法律服务中,在对企业咨询知识产权问题归类时发现,企业中发生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种现象几乎都可以通过企业营业额找到准确的答案。值得关注的是,企业在大致相当的营业额范围内,所出现的知识产权现象基本上是相同的,相反,如果把发生的知识产权现象的企业放在一起,再考察其营业额的时候也可以看到,这些企业应当归入营业额大致相当的档次。

  一、中小企业发生的知识产权现状

  根据企业所发生的知识产权问题的共性特征,可以把这些企业分为500万上下、2000万上下、5000万上下、15000万上下和2亿以上五个区间(笔者将年营业额小于五亿元人民币的企业都视作中小企业)。其知识产权现象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

  可以得到这样的信息:第一,企业对商标专用权比较重视,这与近年来商标意识的建立有密切关系。第二,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与经营额成正比关系。营业额在1500万以下的企业,其主要经营活动是充当品牌产品的二级、三级代理商或零售商,知识产权对这类公司没有现实意义,即使这类公司有通过研发或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意图,但其自身经济实力有限,它的意图根本没有办法实现。第三,营业额在5000万以上的企业,开始生产本公司的产品,其中一小部分企业在其它企业已有技术的基础上研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些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第四,系统集成综合布线等综合技术解决方案的施工仍然是企业的重要营业内容。这种施工对企业非常重要,一方面企业借此获得了较好的收益,更重要的是,企业在施工中为解决具体应用问题,在原有技术基础上研发了新技术,为企业的发展打下了重要的基础。第五,绝大多数企业的技术仅仅与已有的某个产品线个别技术的解决或改良,几乎没有可以形成较大规模产业的技术。

  二、不同规模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当企业经营额在500万元区间内,企业自身一般不发生知识产权问题,除商标权外,这些企业没有明确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对象。这类企业发生的问题,往往是由于销售侵权产品而被行政机关处罚,或者被权利人起诉。个别企业虽然拥有少量知识产权,但是该阶段主要问题是资金短缺,融资是首要工作。但是,企业的领导人往往过高评价自己的技术水平和技术价值,对于解决资金问题应当付出的代价缺乏正确的心态。

  当企业营业额达到1500万至5000万的区间时,企业进入问题多发期。科技类企业多数由技术背景人员设立,他们对于企业的管理能力存在先天缺陷。随着人员的增加,业务量的增长,他们的观念对企业发展的阻碍作用越来越明显。由于这类企业多数采取领导人直接管理的方式,企业领导一人身兼数职,企业的规章制度很不健全,企业的运转过多地依赖领导人素质。这些现象必然引发如:掌握销售渠道或掌握技术的公司重要骨干非正常流动、职务技术成果的流失、技术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以及因为公司没有良好的决策程序,而导致股东因意见分歧而分拆公司等问题出现。

  当公司经营额达到15000万以上时,员工的非正常流动仍是公司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公司虽然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公司管理仍很粗放,在许多细节问题上公司仍会付出代价。公司可能因为不了解信息搜集、重复研究或收买技术不当而浪费巨大,也可能因为不了解法律而实施侵权行为。

  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程度大相径庭,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人力、物质的投入也是天壤之别。但是客观上看,营业额是发生这些现象的信号,在规律面前,企业没有免疫力。所以,全社会应当像医生对待需要定时打针吃药的病人那样,告诫企业要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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