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应龙:阻碍仲裁事业发展的几个误区
铭万网 时间: 2007年01月24日16:44 信息来源: 中国仲裁网

  误区三:进一退三的反向过渡。国家在11年前制定《仲裁法》时,下了一个最大的决心,这就是要把当时我国的仲裁制度从“行政性仲裁”过渡到“民间性仲裁”;为此,《仲裁法》第十四条作了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此外,《仲裁法》第十条对政府与仲裁委员会的关系也作了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由设立该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仅此而已。在重新组建仲裁机构之初,各地政府都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对仲裁机构的性质作了“民间性”的准确定位,不定行政级别,并本着政府“扶上马、送一程”之后由其自我发展的原则,从编制、车辆、人员工资、业务经费、办公用房等各个方面,对仲裁机构的组建和仲裁事业的发展给予了极大支持和帮助;与之同时,很多具有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也都争着、抢着要求干仲裁。应该说,这是在仲裁体制改革上迈出的由“行政性”过渡到“民间性”的非常重要的一步,此为“进一步”;但是,在发展了几年之后,便出现了“退三步”的“反向过渡”——首先是向政府索要事业编制和财政供给,其次是要求确定行政级别和领导职数,再次是恢复行政隶属关系和明确主管部门。这样一来,仲裁机构在性质上不但没有实现其应有的“民间性”和“独立性”,反而再次穿上了“官方制服”、变成了政府相关部门、主要是法制部门的附属机构,接受政府法制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也有受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和管理的)。有家仲裁委员会,本来已经由“行政性”基本过渡到了“民间性”,财政供给的事业编制变为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政府与其只保持由法制部门负责的“联系”关系而脱离隶属关系;但时隔不久,这家仲裁委员会便以极其坚决的决心和并不完全真实的“有根有据”的“理由”,要求由“民间性”回归为“行政性”并提出了“退三步”的具体方案;经过努力,其“反向过渡”成功完成——较大幅度地增加了人员编制,将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变为差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仲裁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由财政保证,确定了“正县级”的行政级别(原本没有行政级别),恢复了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仲裁机构由政府法制部门管理。但是,这样的“反向过渡”,却被作为“经验”来推而广之,有些地区还真的立马效仿、如法炮制;这样一来,“反向过渡”不但将政府“组建”仲裁机构演变成了政府“办仲裁”,而且将《仲裁法》确定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也同时演变成了“法律白条”和“摆设条款”。这使人们在感到法律的无奈的同时,也不由得想起一句民间谚语:“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一个本应该是自己端起碗来吃饭的、早就断了奶的十岁的孩子,硬是要把自己挤在婴儿堆中、赖在辛苦的母亲或者勤劳的保姆怀中撒娇,不但哭着、喊着、闹着要给他喂奶吃,而且还要大号奶瓶;作为母亲或者保姆,万般无奈之下只好依着他;他成功了,但也把本可以满世界行走的自己演变成了只能满床爬的自己;这种“回归”确实是可怕的,也确实是可悲的。仲裁机构的“反向过渡”,与此同理,其中仲裁机构扮演了“十岁的孩子”而政府充当了“母亲”或者“保姆”。
作者:罗应龙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ysl@mainone.cn至或致电:64401238-653。
评论】 【 】 【推荐】 【打印

[热门关键词]: 仲裁 误区
  相关信息
  · 国际仲裁案件受理条件之探讨 2007-01-24
  · 企业招聘大学毕业生 误区诊断 2007-01-24
  · 我看仲裁认识四大误区 2007-01-22
  · 做好在保险业推行仲裁制度的工作 2007-01-19
  · 目标绩效管理难以实施16大误区 2007-01-19
  · 仲裁员在仲裁活动中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2007-01-17
  · 谈营销仲裁 2007-01-17
  · 李奇的44项推销误区 2007-01-17
  · 企业文化建设过程常见误区 2007-01-17
  · 仲裁与和谐社会之构建 2007-01-16
广告
  我来说两句

请您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本网留言板管理员有权删除其管辖留言内容
您在本网的留言,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昵称: 匿名
 



· “试用期”不是“白干期”
· 试用期该不该计算经济补偿金
· 仲裁机构不能不讲究劳动效率
· 国际仲裁案件受理条件之探讨
· 罗应龙:阻碍仲裁事业发展的几
· 刑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还可更进
· 从跨国公司起诉专利侵权看轮胎
· 如何避免医药专利申请的撰写损
· 四国知识产权之困说明了什么
· 什么是格式条款
· 论合同法上的欺诈
· 应怎样订立合同
· 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什
· 非自愿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否

铭万版权所有 © 2004-2006 集团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免责声明 | 诚征代理 | 友情链接 | 招聘英才
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10-64401203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mainone.cn
京ICP证050659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铭万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