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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反规避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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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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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3月26日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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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中国经济网
| | 规避行为的概念:
欧盟第386/96号法令对规避行为进行了解释:规避行为是指由于一种行为实践、加工或劳动而使第三国(或原出口国)与欧盟之间发生的一种贸易方式上的改变,这种贸易方式的改变除了征收反倾销税的原因外,没有其他充分正当的原因或经济上的理由。同时,有证据表明该贸易方式的改变正在破坏反倾销税的补救效果,并且以原来反倾销调查中为同类产品确定的正常价值为标准计算,有证据表明存在倾销。
规避行为的认定条件:
通过定义认定:针对除欧盟境内组装和第三国(地区)组装外的其他规避行为
认定的实体条件:(1)贸易方式的改变;(2)不存在充足正当的理由或经济上的必要性;(3)有证据表明造成损害, 或在同类产品的价格和/或进口量方面正在破坏反倾销措施的救济效果;(4)有证据表明, 与原审为同类产品或相似产品所确定的正常价值相比,存在倾销
通过具体条件认定:针对欧盟境内组装和第三国(地区)组装的规避行为。构成的实体条件:(1)部件或原材料占该产品全部部件或原材料总价值的60%以上,但新增价值占该产品制造成本25%以上除外;(2)组装业务在反倾销立案调查即将开始前或立案后开始或大量增长;(3)在同类产品的价格和/或进口量方面正在破坏反倾销措施的救济效果;并且有证据表明, 与原反倾销调查为同类产品所确定的正常价值相比,存在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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