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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破产法实施研讨会在重庆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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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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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4月24日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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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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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主办,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新破产法实施研讨会”近日在重庆召开。 新破产法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由于新破产法引入了破产管理人机制,未来的破产程序将会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新破产法要求,重庆市首家专业从事破产清算的中介机构———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和西南政法大学邀请了部分商法专家、重庆市政府国资管理部门、各级法院的分管院长及相关业务庭庭长等一百余人,专门召开了此次会议。 会议分别就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破产管理人职务执行的程序机制、破产财产变价等问题作了专题发言。与会者在自由讨论中对破产管理人的资质、选任方式、收费办法、监督机制和破产管理人的职责、职权等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与会者认为,新破产法引入的破产管理人机制将改变过去破产案件的审理方式,把法院和政府从繁杂破产具体实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降低法院和政府作为破产主导人的风险,提高破产案件的审判效率。但目前我国对破产管理人的诸多问题尚无具体规定,相关部门应及早出台相关制度,以应对新破产法实施所面临的破产管理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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