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专利水龙头被仿冒案
铭万网 时间: 2007年09月26日14:20 信息来源: 中国法院网

  世界著名厨卫产品制造企业美国科勒公司(Kohler Co.)近日在上海打赢其涉及四项专利水龙头的6起系列官司,上海美仕卫浴有限公司及其经营部业主戴某、上海登勒工贸有限公司等三被告被判停止侵权,向科勒公司共计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科勒公司研发的多种款式的“水龙头”先后于1998年和2001年获得了我国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去年,科勒公司方面在上海九星市场的一家标有“美仕卫浴”的商铺内发现有3套龙头的外观与其专利产品极为相似,涉嫌构成对其所享有的4项专利权的侵犯。此外,科勒公司还在宜山路金银岛建材商厦的一家标有“舒适家”的商铺内发现1套仿其专利产品外观的龙头,牵涉到上述4项中的2项专利权。

  法院经审理后确认,涉诉产品与科勒公司专利龙头相比,仅有外表花纹、背部圆孔等细微差别,其基本要素相同,在普通消费者眼中视觉效果相似,故上述两家商铺内销售的被控侵权龙头落入了科勒公司相应专利的保护范围。

  法院同时认为,虽然美仕公司和登勒公司均抗辩称其产品另有来源,但结合产品包装和产品说明书等物品所记载的内容判断,可以认定“美仕卫浴”商铺内的被控侵权龙头的制造商为美仕公司,“舒适家”商铺内的被控侵权龙头的制造商为登勒公司,故该两家公司应就其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此外,鉴于戴某既是美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是其经营部的业主,销售了被控侵权龙头,两者具有共同的侵权故意,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根据涉案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以及科勒公司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因素,酌情确定美仕公司及戴某连带赔偿科勒公司人民币34万元,登勒公司赔偿科勒公司人民币16万元。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至zhaofeng@mainone.cn或致电:58271212-545。
评论】 【 】 【推荐】 【打印

[热门关键词]: 专利权 水龙头 仿冒
  相关信息
广告
  我来说两句

请您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本网留言板管理员有权删除其管辖留言内容
您在本网的留言,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昵称: 匿名
 

· 营销费用的控制技巧
· 品牌塑造有“四高”
· 失败销售经理的类型
· 企业“死亡漩涡”知多少?
· 克服心理障碍技巧
· 管理就是得罪人吗?
· 销售的3个基本层次
· 管理故事:窝囊的丈夫

你授权了吗?
作为一个企业经理,当他的下属不拨…>>
“俘获”客户
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创造利润…>>
提升知名度
中小企业之所以知名度小在于其产品…>>
会展淘金
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热衷于参加…>>

· 浅析关键词排名法律风险
· 外商投资企业普通清算程序
· 罗山达友缝纫加工厂商标侵权案
· “避风塘”不正当竞争案
· 辉瑞侵犯商标权案
· 解析杭州首例司法解散公司案
· 夫妻间股权纠纷适用何种法?
· 合伙企业财产分配纠纷案
· “不良债权”受让人起诉案
· 宝马起诉双环经销商的思考
· 奥运冠军域名不容染指
· 仿冒产品出口问题思考
· 企业如何创设驰名商标?
· 商标注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