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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营销的几种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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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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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年09月08日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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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上海市场营销网
| | 五、缺德
情感营销的滥用可能有害于社会风尚,带来一些道德问题。情感营销可能会给青少年一代灌输讲名牌、爱攀比、赶时髦而不注重自身素质培养的不健康的思想,对社会的道德风尚和精神文明建设产生消极影响。“人头马一开,好事自然来”,开着奔驰、宝马的“部市新贵,彰显尊荣”,“成功人士,不仅有骄人的事业,还要有娇人的家”等等,不断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又一个的机会假象,让人浑然忘却商业竞争的激烈与残酷,忘记获得财富所必具的坚忍、毅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还有些企业采取一些有悖于社会道德和法律的暗示。例如,“一天给你一个新X太”、夜总会的“金玉池”“大款小秘”等。当企业的情感营销把占有某一物质或现象被吹捧成是一种社会标准时,没有这些东西的人们便不得不产生一种差人一等或不合时宜的感觉,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导致不良的社会影响。这些所谓的情感营销的手法不能不说是缺德,其应该受到社会各界的谴责及管理部门的限制。
企业应当在道德的约束下把握顾客的情感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情感营销,以好的情感营销手段,通过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行为来获得社会赞同和社会吸引的报酬,使消费者对企业有好印象,对其产品产生信任感和亲近感。
总之,当产品的功能不是很好表现,即使表现了也不容易被消费者识别;或者是产品的同质化严重,所有的产品的功能大致趋同;或者是产品本身属于表现一种新的生活形态,引领生活方式;或者产品是彰显身份的高端产品、声望类产品的产品也比较适合采用情感诉求。情感营销绝不是滥用情感,滥情的结果必然是无情,而是要根据产品的定位、根据目标消费者的接受习惯去制定营销策略和传播策略。
作者:程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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