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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实务:如何计量发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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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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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年02月15日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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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IT专家网
| | 编 者 按 :制造企业的生产成本中,比例最大的是材料成本。据权威部门统计,材料成本,在制造企业中,占据多比例达85%以上。 |
成本会计实务操作: 1.1月3日进货时,因为月初没有库存数量,所以,1月3日进货后,帐上的数量为1000千克,单位成本为10元/千克,总材料成本为10000元。
2.1月5日领料时,就是以当前的单位成本为基础,进行发料,即发料800千克,单位成本为10元/千克,发料成本为8000元,库存数量为200千克,单位成本为10元/千克,帐上成本为2000元。
3.1月19日,以11元/千克的价格入库1000千克材料时,就会进行加权平均计算。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为10.833元。当日,该材料的库存材料成本为12999.6元,库存数量为1200千克。
4.1月25日仓库发料800千克,就是以10.833元的单位成本为基础,进行发料,发料成本为8666.4元。当天的库存数量为400千克,帐上成本为4333.2元,单位成本为10.8333元。
5.1月30日再次进货时,又要进行一次加权平均操作。重新计算加权平均成本。
ERP操作: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移动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方法,虽然比上面谈过的两种方法更加合理,其计算出来的发料成本更接近市值,但是,其运算量是非常庞大的。这是因为如此,所以在手工管理的情况下,移动加权平均成本在现实中利用的并不是很多。但是,ERP的应用,改变了这种情况。只要用户及时完成材料入库跟材料出库两种单据,ERP系统就会自动帮助用户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成本。如此,就可以大大减少用户的工作量。
以上这几种操作方法虽然各有千秋,但是,其在ERP操作中,还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操作规则,否则,ERP仍然无法帮助用户计算出正确的结果。
1.月末成本结转作业运行以后,相应的单据的修改,将不会影响已经结转的成本,这主要是为了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如以上的例子中,若我们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成本计算发料成本的话,当月成本结转后,我们在2月15日准备付款时,发现价格又错误。1月19日的采购价格原来不是11元,而是10.5元。采购单价错了,那当月的移动加权成本也就错了,当月的发料成本也错了,实际的生产成本也错了。但是,ERP系统是将错就错。也就是说,及时把采购订单或者应付帐款上的价格改为10.5元,一般的ERP系统,为了成本保持前后一致性(因为成本的相关单据可能已经存档,若修改成本单据的话,工作量过大),将不会去更改上个月的成本数据。而只会开成本调整单,调整当月的库存成本金额,让2月份的成本计算不受这次价格错误的影响。这种处理方式,也是符合当前的主流操作方式的。从这我们也可以看出,月底对帐的重要性了。
2.以上无论哪种处理方式,要让ERP系统作出正常的响应,都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ERP系统中的相关单据要及时录入并审核。若在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成本来计算发料成本的话,若我们把1月5日的领料单据在1月25日开立或者审核的话,则1月5日虽然实际已经领料,但是因为在系统中没有进行相关的操作,所以,系统不会进行移动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所以,最后的计算结果也就跟实际有误差。所以,无论你采取哪种处理方式,单据的及时完成与审核,是ERP运算准确的基础。 作者: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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