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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步化解组织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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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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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年03月10日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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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培训》
| | 编 者 按 :在组织中,冲突是一种常见且比较复杂的现象。它是指一方感觉到自己的利益受到另一方的反对或消极影响的过程,包括所有冲突水平,从公开的、暴力的活动到微妙的意见分歧这种潜在的形式。 | 一、回避(avoiding)或退缩
其特征是在合作和决断两个维度上都是低水平。这时,问题被忽略,得不到解决。可能双方都处于这一状态,也可能只是一方如此。如果双方都处于这一状态,则他们之间问题得不到解决。如果只是一方处于这一状态,则另一方就有可能采取竞争(或强制)的方式。当然双方还可以采取合作的态度。回避这种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适当的:
第一,问题很小或只有短暂的重要性,不值得消耗时间和精力。
第二,当事方在当时没有足够的信息来有效处理冲突。
第三,一方的权力太小没有机会来形成变革。
第四,其他人可以更有效地解决冲突。
二、迁就(accommodating),即双方都合作,没有决断性
“不要产生动荡”是双方共同的信念。双方都采取这种方式,似乎能达成某种一致性,但这并不是令人满意或者长久的一致。这时双方都避免公开讨论自己真正的需要,所以,结果可能是一种虚假的一致。如果只是一方采取这种态度,则另一方可以有两种反应。首先是忽视合作,并利用对方无法表达自己的需求这一弱点,以强制方式获得对自己有利的结果。另一种方式更常采用,即互惠的规范要求合作是相互的,当一方采取合作的方式解决问题时,可能导致对方也开始采取同样的方式。迁就方式仅仅导致个体掩饰个体的情感,如果将它作为主要的处理冲突的方式,基本上是无效的。但它在以下情况下可使用:
第一,个体处于潜在的、激烈的感情冲突情境中,用掩饰使情境变得安全的时候。
第二,在短期内保持协调和避免分裂最为重要的时候。
第三,冲突主要由于个性原因而且不易消除的时候。
三、强制(dominating)或竞争
与它对应的冲突处理只能有两种:回避和竞争。回避使对方处于支配地位,竞争造成针锋相对。如果双方间是决断不合作的,竞争性导致的负面后果将决定结局:胜的一方具有最大的承受这种负面后果的能力。具有强制倾向的人认为冲突解决意味着非赢即输。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强制方式可能是必要的:
第一,情况紧急需要迅速采取行动时。
第二,为了组织的长期有效和生存必须采取不受欢迎的行动时。
第三,个体需要采取行动来保护自我和阻止他人利用自己时。
作者:邹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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