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
     
自行开发房产出租业务的纳税调整
铭万网 时间: 2007年03月30日15:25 信息来源: 亚商在线
  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的确认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将开发产品用于本企业自用、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会计上认为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符合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不作销售处理,按成本转账;税法则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相关的收入、成本和费用。下面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为例,说明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例:甲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04年6月30日,将一栋刚刚开发完工的房产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2年,租金总额240000元。该房产的账面价值为800000元,市场价格为1000000元。租赁到期后,甲公司将该房产出售给丙公司,售价1100000元。假定甲公司按20年摊销该房屋的成本,不考虑残值,于每年末确认租赁收入并摊销相关费用,城建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

  2004年6月,甲公司将房屋出租给乙公司:

  借: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  80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0

  2004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房产租赁收入60000元(240000÷24个月×6个月):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6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00

  应缴营业税=60000×5%=3000(元);

  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000×7%=210(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3000×3%=90(元)。

  借:其他业务支出 3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000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0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90

  同时,摊销出租房屋成本20000[800000÷(20×12)×6]:

  借:其他业务支出20000

      贷: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       20000

  2004年,甲公司将开发完工的房屋出租给乙公司,会计上确认租赁业务的收入、成本及税金。而根据相关税法规定,除确认租赁所得外,还应视同销售确认房屋销售收入1000000元、销售成本800000元,确认所得200000元。

  另外,会计上摊销出租房屋的成本为20000元,而该房屋的计税价值为1000000元,税务上应摊销出租房屋成本25000元[1000000÷(20×12)×6].

  可见,2004年税务处理比会计处理多计销售所得200000元,多摊销成本5000元,因此,甲公司在申报2004年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95000元。

  2005年,会计上摊销出租房屋的成本为40000元,而税务上应摊销出租房屋的成本为50000元,会计处理比税务处理少计成本10000元。因此,甲公司在申报2005年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00元。

  2006年6月30日,甲公司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1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00000

  应缴营业税=1100000×5%=55000(元);

  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55000×7%=3850(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55000×3%=165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60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55000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850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1650

  此时,“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科目的余额为80000元(800000÷20×2),结转房屋的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20000

      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       80000

      贷: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          800000

  2006年,会计上摊销出租房屋的成本为20000元[800000÷(20×12)×6,而税务上应摊销出租房屋的成本为25000元[1000000÷(20×12)×6],会计处理比税务处理少摊销成本5000元。

  另外,甲公司将该房屋出售时,会计和税务上均确认销售收入1100000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60500元,但该房产的会计成本为72000元,计税成本为900000元(1000000-1000000÷20×2),即会计处理比税务处理少计销售成本180000元。

  因此,甲公司在申报2006年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85000元。

  综上所述,如果将2004年—2006年作为一个期间看,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4年调增额+2005年调增额+2006年调增额=195000+(-10000)+(-185000)=0。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ysl@mainone.cn至或致电:64401238-653。
评论】 【 】 【推荐】 【打印

[热门关键词]: 自行开发 房产出租
  相关信息
广告
  我来说两句

请您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本网留言板管理员有权删除其管辖留言内容
您在本网的留言,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昵称: 匿名
 

· 如何防止创业团队散伙
· 商标等同于品牌吗?
· 如何应对领导者的负向误判
· 避免采购陷阱六大诀窍
· 债权变股权时的注意事项
· 操作债权变股权的要点
· 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文件
· 转出进项税额奥妙多

中小企业参展攻略
企业接到展会邀请函,应从哪些方面考虑
解读中国式管理
到底有没有中国式管理一直是大家关心的课题
2006中国营销年会
由新营销杂志社联合多家单位主办
商战36计
不但能使你在商场上深谋远虑,进退自如……

· 已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对外销售如
· 展示样品出口增值税如何缴
· 加强项目施工设备的有效管理
· 提高营运资金管理效率妙招多
· 试论财务杠杆及企业筹资效益
· 试谈财务管理变革与“财务战略
· 外商投资方式及选择与比较
· 低价销售存货的进项税额转出
· 大型集团企业资金管理概论
· 投资项目也讲究:个性化服务
· 企业对外投资的策略选择
· 民营企业海外融资策略
· 竞购或预示中国对外投资的新方
· 关于出国经商投资准备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