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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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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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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10月29日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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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中国税网
| | 编 者 按 :定额征收是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
2007年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国税发[2007]104号),自2007年1月1日起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进行了调整。
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核定征收又分为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其中,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法规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一、此次调整的对象是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其中既有行业范围的调整,也有适用应税所得率的调整,具体有:
(一)调低了应税所得率下限:目前,税务机关多以最低限来核定应税所得率,而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的也多数为中小型规模的企业,收入额一、二百万的企业居多。此次应税所得率的调低必将对这类行业造成一定的影响。
1.增加了农、林、牧、渔业行业,并将应税所得率设置为3-10%.
2000年的核定征收暂行办法中没有农、林、牧、渔业的行业划分,税务机关在具体实务操作中多将其归入工业中,但7-20%的应税所得率对于农、林、牧、渔业显然有些偏高。此次调整解决了这个问题,不但增设了农、林、牧、渔业,而且将其应税所得率设置为3-10%,成为享有最低应税所得率的行业,应该说,体现了国家对于种(养)植业的扶持政策。
2.将原有的工业改为制造业,并将应税所得率从原来的7-20%调低到5-15%.
原有的核定征收办法中,将工业的应税所得率定为7-20%,此次调低为5-15%,上、下限均有所降低,而下限降低的两个百分点对制造企业的影响也不可小视,我们不妨举例说明。
例:某化工制造企业,2006年取得收入150万元,则应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按照应税所得率核定的应税所得额:150万×7%=10.5万元。
则应纳企业所得税:10.5万×33%=3.465万元。
2007年收入仍为150万元,则应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按照应税所得率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150万×5%=7.5万元。
则应纳企业所得税:7.5×27%=2.025万元。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企业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取得同样的收入,而应纳所得税额却大有不同。首先,应税所得率的降低,使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从10.5万元降至7.5万元;此外,该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也从2006年的33%降至2007年的27%,因而企业直接少缴企业所得税14450元,相当于企业的征收税率从2.31%降至1.35%.
如果按照明年企业所得税将全部采用25%的税率计算,工业企业的征收率将会有更大的降幅,即从原来的2.31%降至1.25%.
3.将原有的商业改为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并从原来的7-20%调低到4-15%,下限降低了三个百分点,同样可以通过举例来说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例:某化工批发企业,2006年收入为150万元,则:
按照应税所得率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150万×7%=10.5万元。
200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0.5万×33%=3.465万元。
2007年收入仍为150万元,则:
按照应税所得率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150万×4%=6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6×27%=1.62万元。
从中我们可以得出:因应税所得率的降低,使该企业应税所得额从10.5万元降至6万元,同时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也随之从33%降至27%,因而企业今年可比去年少缴企业所得税18450元,相当于企业的征收率从2.31%降至1.08%.
作者:李丽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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