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 |
铭万网
|
时间:
2008年02月14日14:38
|
信息来源:
中华会计网校
| | 编 者 按 :因计算差错漏交税款企业应纳耕地占用税=适用的单位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企业在实际缴纳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
因计算差错漏交税款企业应纳耕地占用税=适用的单位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企业在实际缴纳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补缴耕地占用税时: 1.对于工程尚未完工的,或已完工尚未投入生产经营的,按补缴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对于工程已完工并投入生产经营的,按补缴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还需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①工程已完工但尚未投入生产经营,公司在实际补缴税款时,作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②工程已完工并投入生产经营,在实际补缴税款时,作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同时,作: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企业多缴税款,在收到退税时,可直接用”红字“冲减。
③工程尚未完工,企业在收到退税款时,作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④工程已完工并已投入使用,则企业在收到退税款时,作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⑤工程尚未完工,公司在缴纳滞纳金时,作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⑥工程已完工并投入生产经营,则公司在缴纳滞纳金时,应作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免征耕地占用税的单位和企业,也不存在相应的会计核算。
|
| | | |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至zhaofeng@mainone.cn或致电:58271212-545。
| | | | | | | |